深圳一女子伪造虚假房产证诈骗十八万

 深圳一女子以搞土地开发建小产权房的名义四处向人借钱,用所谓的“房产证”做抵押,还许诺给予对方高额利息。而她手上的“房产证”却是伪造的,借来的钱拿去赌博,挥霍一空。光明新区一女子如此诈骗共计18万元。宝安区检察院近日以诈骗罪对其提起公诉。

  2009年2月26日,被告人吕某以开发土地建小产权房需要资金为借口,许诺每月支付高额利息5500元,同时以一份伪造的“光明新区侨新花园某单元”的集资建房合同做抵押,向被害人史某借人民币8万元。期间吕某分五次共还款人民币27500元后就销声匿迹,拒不偿还所借款项,并将所借款项用于六合彩赌博。2009年4月19日,被告人吕某再次以开发土地建小产权房需要资金为借口,许诺每月支付高额利息5000元,同样以一份伪造的“光明新区侨新花园某单元”的集资建房合同做抵押向被害人骆某借款人民币16万元。期间吕某分五次共还款人民币3万元后就销声匿迹,拒不偿还所借款项,并将所借款项用于六合彩赌博。案发后,吕某一直负案在逃,2012年4月3日,公安机关将吕某抓获归案。

  案发后,吕某一直负案在逃,今年4月3日公安机关将吕某抓获归案。经查明,除已还款近6万元外,吕某共诈骗18万元。

  深圳宝安区检察院检察官由此提醒市民:按照我国法律规定,在个人投资理财过程中,回报利息超过央行规定贷款基准利息4倍以上的,其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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