深圳一烧烤摊主捅死协管员被判无期 赔偿64万
 去年9月9日,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发生一起惨剧,协助街道执法队清理乱摆卖摊位的队员与一烧烤摊主发生冲突,烧烤摊主用刀将一名协管员刺死。记者昨日获悉,捅死人者赵晓强近日已被深圳市中级法院判决无期徒刑,并负责赔偿64万元。
  案情回放
  根据检方的控诉,2011年9月9日22时30分许,协助南山区粤海街道执法队清理乱摆卖的被害人龚波、林景丹、孙天兵、张旭光等人驾驶标有“南山城管”字样的电动车到南山区后海村开展协助清理乱摆卖工作,将被告人赵晓强开设在后海村第二统建楼下的烧烤摊档进行清理。工作中,龚波将被告人赵晓强烧烤摊掀翻。
  赵晓强知道此事后打电话给龚波等人,双方在南山区龙城路芙蓉王酒楼门口见面起争执,相互扭打,在扭打过程中赵晓强掏出随身携带的短刀朝龚波左颈、左胸等处捅,并刺伤林景丹、孙天兵、张旭光等人。后赵晓强被制服在地,赶到现场的曲波抢下赵晓强手中所持的刀,持刀逼退对方,助赵晓强逃离现场。
  经鉴定,龚波系被锐器刺破左颈总动脉引起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;林景丹、张旭光、赵晓强所受损失为轻伤;孙天兵受损失为轻微伤。
  检察机关认为,被告人赵晓强故意伤害他人,致一人死亡、二人轻伤,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;被告人曲波明知赵晓强故意伤害事实而帮助其逃匿,应以窝藏罪追究其刑事责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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